

菲律宾与塞浦路斯
企业税务比较
更新时间: 菲律宾: 4/06/2026 / 塞浦路斯: 4/05/2026
比较菲律宾与塞浦路斯的企业税率、申报到期日、预扣税、增值税、资本利得税和有效税率指标,以支持跨境公司规划。
菲律宾与塞浦路斯企业税务比较
基础企业税务比较
企业所得税(CIT)
菲律宾
塞浦路斯
通用企业所得税税率:
25%
通用企业所得税税率:
12.5
企业所得税申报到期日:
季度报表:前三个季度每个季度结束后60天内。周年申报表:在课税年度结束后第四个月的第十五天或之前。
企业所得税申报到期日:
相关税收/日历年后第二年的3月31日。
企业所得税税款到期日:
在纳税年度结束后第四个月的第十五天。
企业所得税税款到期日:
相关税收/日历年后一年的8月1日。
企业所得税预估税款到期日:
每季度分期付款,每季度后60天内付款。
企业所得税预估税款到期日:
于相关纳税/日历年的7月31日和12月31日等额分期付款。
预扣税(WHT)
菲律宾
塞浦路斯
居民预扣税(分红/利息/版费):
25/20/25
居民预扣税(分红/利息/版费):
0/17/0
非居民预扣税(分红/利息/版费):
25/20/25
非居民预扣税(分红/利息/版费):
0/0/10
资本利得税(CGT)
菲律宾
塞浦路斯
通用资本利得税税率:
如该净资本利得在10万比索及以内的,则适用税率为5%,超出部分适用税率为10%。
通用资本利得税税率:
20
有效税率(ETR)
菲律宾
塞浦路斯
复合有效平均税率:
复合有效平均税率:
11.4%
复合有效边际税率:
复合有效边际税率:
5.92%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