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多米尼加共和国与捷克
企业税务比较
更新时间: 多米尼加共和国: 4/06/2026 / 捷克: 4/04/2026
比较多米尼加共和国与捷克的企业税率、申报到期日、预扣税、增值税、资本利得税和有效税率指标,以支持跨境公司规划。
多米尼加共和国与捷克企业税务比较
基础企业税务比较
企业所得税(CIT)
多米尼加共和国
捷克
通用企业所得税税率:
27%
通用企业所得税税率:
2024年开始的纳税期为21(在此之前为19)
企业所得税申报到期日:
财政年度结束后120天
企业所得税申报到期日:
纳税期结束后的三个月内(如果以电子方式提交,则为四个月),对于经审计的实体或纳税申报表由注册顾问提交的实体,则为六个月内。
企业所得税税款到期日:
财政年度结束后120天
企业所得税税款到期日:
纳税期结束后的三个月内(如果以电子方式提交,则为四个月),对于经审计的实体或纳税申报表由注册顾问提交的实体,则为六个月内。
企业所得税预估税款到期日:
每月15日
企业所得税预估税款到期日:
预缴税款每半年或每季度支付一次。
预扣税(WHT)
多米尼加共和国
捷克
居民预扣税(分红/利息/版费):
10/0/0
居民预扣税(分红/利息/版费):
15/0/0
非居民预扣税(分红/利息/版费):
10/10/27
非居民预扣税(分红/利息/版费):
15/15/15
资本利得税(CGT)
多米尼加共和国
捷克
通用资本利得税税率:
资本收益按27%的标准企业所得税率征税
通用资本利得税税率:
资本收益受正常企业所得税税率的约束。
有效税率(ETR)
多米尼加共和国
捷克
复合有效平均税率:
25.60%
复合有效平均税率:
18.34%
复合有效边际税率:
24.15%
复合有效边际税率:
18.07%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