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丹麦与列支敦士登
企业税务比较
更新时间: 丹麦: 4/05/2026 / 列支敦士登: 4/05/2026
比较丹麦与列支敦士登的企业税率、申报到期日、预扣税、增值税、资本利得税和有效税率指标,以支持跨境公司规划。
丹麦与列支敦士登企业税务比较
基础企业税务比较
企业所得税(CIT)
丹麦
列支敦士登
通用企业所得税税率:
22
通用企业所得税税率:
12.5
企业所得税申报到期日:
一般情况下,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。
企业所得税申报到期日:
7月1日(可能延期)
企业所得税税款到期日:
收入年度下一年的11月20日。
企业所得税税款到期日:
在收到评估后30天内。
企业所得税预估税款到期日:
3月20日和11月20日两次等额分期付款。此外,还可以在收入年度的下一年2月1日前缴纳额外税款。
企业所得税预估税款到期日:
通常情况下,CIT预计付款不会到期。例外情况:如果申请日期延长到6月30日之后,将根据上次评估提供临时发票。
预扣税(WHT)
丹麦
列支敦士登
居民预扣税(分红/利息/版费):
0/27/22
居民预扣税(分红/利息/版费):
0
非居民预扣税(分红/利息/版费):
27/27/22
非居民预扣税(分红/利息/版费):
0
资本利得税(CGT)
丹麦
列支敦士登
通用资本利得税税率:
资本收益受正常企业所得税税率的约束。
通用资本利得税税率:
出售股票所得的资本收益免税。房地产销售的资本收益需缴纳高达24%的单独评估的房地产利润税。
有效税率(ETR)
丹麦
列支敦士登
复合有效平均税率:
20.36%
复合有效平均税率:
复合有效边际税率:
14.22%
复合有效边际税率: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