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. de R.L.是墨西哥最常见的法律实体形式之一,它是一种合并所有制的公司,意味着所有股东共同拥有公司的所有权。它的全称为Sociedad de Responsabilidad Limitada,意为有限责任公司。S. de R.L.不需要公开参与市场,也不需要指定法定代表人,只需要至少一名股东和一名董事。与其他国家的公司形式不同的是,墨西哥的S. de R.L.不需要当地人担任董事,也不需要公司秘书。它的最低注册资本没有具体要求,但通常为3,000墨西哥比索。S. de R.L.也不需要验资,这意味着在注册过程中不需要提供公司资金的证明。总的来说,S. de R.L.是一种灵活且简单的法律实体形式,适合小型企业和创业公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