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加拿大 Partnership vs Ltd
法律实体比较
更新时间: 2026-03-31
Partnership是加拿大一种常见的法律实体,其全称为Partnership。它属于合并所有制,即由两个或多个个人或公司共同拥有和经营。与有限责任公司不同,Partnership不具备有限责任,意味着合伙人对公司的债务和义务承担无限责任。Partnership通常不会公开参与市场,而是由合伙人之间协商决定公司的运营方针和决策。在股东和董事方面,Partnership没有任何要求,合伙人可以自由选择合作伙伴,并且无需指定法定代表人或当地人担任董事。此外,Partnership也不需要公司秘书,最低注册资本也没有要求,也无需验资。但是,具体的公司运营规则和责任分配需要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。因此,Partnership不是一种有限责任公司,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合伙协议来确定。
加拿大 法律实体比较
加拿大 法律实体比较
基础信息
Partnership
Ltd
所有权:
Consolidated Ownership
所有权:
Consolidated Ownership
有限责任:
见备注
有限责任:
正确
公开参与资本市场:
否定
公开参与资本市场:
否定
股东 / 董事 / 秘书要求
Partnership
Ltd
股东要求:
无要求
股东要求:
至少一个股东
董事要求 ::
无要求
董事要求 ::
最少一名董事
不强制要求法人代表:
正确
不强制要求法人代表:
正确
不强制要求当地董事:
正确
不强制要求当地董事:
见备注
不强制要求当地秘书:
正确
不强制要求当地秘书:
正确
注册资本要求
Partnership
Ltd
最低注册资本要求:
没有最低注册资本要求。
最低注册资本要求:
没有最低注册资本要求。
无需验资:
正确
无需验资:
正确
验资要求:
N/A
验资要求:
N/A
备注
Partnership
Ltd
备注:
不是有限责任公司,具体需要看合伙协议。
备注:
至少 25% 的董事必须是加拿大居民。如果董事少于四名,则无需当地居民担任公司的提名董事。
